《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已于5月23日挂网公布。今年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及网上报名为5月下旬至6月上旬,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继续保持稳定,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在保持现有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稳步推行大学区实施范围。
招生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深圳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通知》指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在保持现有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稳步推行大学区实施范围,新建学校学区划分方式以加入现有学区为主。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在对学校原招生范围进行较大调整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审慎论证,提前公告,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
《通知》指出,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体验活动、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优化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充分体现教育公平,合理设置积分类别、项目、标准和分值,根据积分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公开过程中应依法做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积分入学细则要充分征求辖区居民意见,在招生工作实施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员等享受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各区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经审批可以适当跨区招生,不得跨市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积分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通知》提出,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再受理调整招生计划的申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阶段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正常开学。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校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安排、规范办学、各类评估以及评先、评优等的主要指标。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5月下旬至6月上旬:招生宣传及网上报名
市、区同步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报名,真实、准确地填写学位申请表。
6月中旬至7月中旬: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简化入学手续,充分应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比对和审核,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7月中下旬:学位安排及公布招生结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结果。报到注册时间由各学校提前公布。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
编辑 | 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