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多省实行的是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有三个特点:
1、分数优先。在检索考生志愿前,首先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检索时,先检索排在第一位考生所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依志愿顺序确定投档。再检索排在第二位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以此类推。
2、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有逻辑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时,是按逻辑顺序即A、B、C、D……院校依次进行的。当考生总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A院校投档条件时,且A校有计划余额,该生即被投到A院校。
3、一次性投档。即按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各招生院校。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后续志愿,因此,对于考生来说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也就是说,考生一旦因各种原因被高校退档,即使他的投档分超出后续高校的调档线,也不能被投档,只能参加下一轮投档录取(下一志愿组、本批次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换句话说,同一批次平行志愿里虽然可填报多所高校志愿,但考生档案只投一次,实际只是一个志愿起作用。